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员工处《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大工学处字[2012] 16号)的要求,公司拟与近日开展2012-2013学年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为全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预科员工。
二、认定标准
各级队通过认真比较申报员工家庭的相关信息确定员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原则上可将家庭(包括亲属)提供员工月生活费少于360元的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员工,将家庭(包括亲属)提供员工月生活费在360-480元(含360元)之间的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员工。
三、工作流程
此次认定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本人申请(通过资助综合服务系统),同时填写《williamhill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一),并向辅导员老师递交加盖员工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印章的《williamhill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证明表》(附件二)复印件(去年已通过认定的二年级以上员工可以免交证明表)。按照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级队评议小组认定——公司认定工作组审批——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名单——公司根据确定的名单在资助综合服务系统中审批——通知助学办公室终审——将从综合服务系统导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加盖公司学办公章后上报助学办公室留存”的工作流程进行。
四、注意事项
1、资助系统中用户编名为员工学号,初始密码为其身份号后六位,请提醒员工及时更改密码。2012级新申请成为困难员工的同学必须首先完善个人信息后,才能进行申请。
2、员工提出认定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williamhill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证明表》(附件二),落款时间为2012年皆属于有效期内,不能提供证明表者无资格参评。
3、班级评议小组、级队评议小组根据参评员工平时衣食住行、消费、家境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投票,根据选举票数应过半数的选举原则产生候选人,并对候选人本人填写的部分进行审核。公司认定工作组需针对评选结果进行讨论,确定员工困难程度。
4、本年度需续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必须在系统数据库中,已停贷或确定将要停贷、已结清、已发放完毕同时又不准备申请本学期其他资助的贷款员工可以出库。
5、对于转专业的经济困难员工,请该生原辅导员与新任辅导员做好交接后,新任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认定该生是否在新公司内仍属经济困难员工。
五、日程安排
请各级队于9月24日(周一)下午15:00前以级队为单位上报以下材料,并完成“williamhill官网员工资助综合服务系统”的信息审核。
(一)《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
(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一)
(三)《williamhill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证明表》(上交复印件即可,原件由员工保留)及承诺书,此项只针对新申请加入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上学期已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员工的不需要提供。
(四)《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班级认定表》(附件三)、《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级队认定表》(附件四)。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9月11日-9月14日:辅导员宣讲,员工本人网上申请,上交相关材料
9月15日-9月18日:班级、级队评议
9月19日-9月22日:公司认定,公示
9月24日:认定完毕,系统数据库更新结束,上交材料。
物理与光电工程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物理与光电工程公司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