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 2015-2016学年优秀员工标兵、集体标兵评选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个人、集体申报,现场打擂评选,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1.以下两名同学由于获得校级以上相应荣誉,公司特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学习优秀标兵荣誉称号:陈天乙
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李晓龙
2.以下个人、集体获得2015-2016学年公司优秀员工标兵、集体标兵,同时给予员工奖学金支持:
优秀党员标兵 李晓龙
标兵 余俊廷
社会工作标兵 胡金耀
学习优秀标兵 李睿意
自立自强标兵 王 晨
志愿服务标兵 陈 浩
优秀团队标兵 公司足球队
同时,为了鼓励以下个人2015-2016学年的优异表现,特授予以下个人荣获2016-2017学年公司明星员工称号:
明星 吴 凡
自立自强明星 王珍珍
另,请以上获奖同学于3月12日下午5点之前,将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以“姓名+xxxx标兵(明星)”为主题,发送至邮箱:34161305@qq.com
评选结果在全院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各年级辅导员联系。
物理与光电工程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